一项PD-1抗体/IL-15前药双功能融合分子在晚期肠癌患者中安全性、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Ⅰ期临床研究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批准,并已经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,现在全国多家医院开展,正面向全社会进行患者招募。
1、目标患者类型
晚期经治肠癌患者
2、研究设计
试验方案:开放、多中心、单臂的Ⅰ期临床研究
试验组:PD-1抗体/IL-15前药双功能融合分子
3、纳入患者条件
研究的部分入选标准:
年龄≥18岁(获得知情同意时),性别不限;
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肠癌患者,对所有标准治疗无效/不耐受,或无标准治疗可用;
根据RECIST V1.1版,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;
ECOG体力评分≤2分;
有合适的器官功能状态:血常规:血小板(PLT)≥75×109/L;血红蛋白(Hb)≥90g/L;中性粒细胞绝对值(ANC)≥1.5×109/L(筛选期获得血常规结果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、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);肝功能: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≤3×正常值上限(ULN)(如有肝转移,≤5×ULN);总胆红素(TBIL)≤1.5×ULN;肾功能:肌酐清除率(Ccr)>50ml/min(根据Cockcroft-Gault公式计算);凝血功能: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(APTT)≤1.5×ULN;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≤1.5×ULN;接受全剂量口服抗凝治疗的患者必须保持稳定剂量治疗(即最短14天);如患者接受华法林治疗,则INR必须≤3.0且无活动性出血(如,试验药物首剂给药前14天内无出血);允许患者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;白蛋白:≥30g/L(即≥3.0g/dL);
研究的部分排除标准:
首次使用试验药物(C1D1)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;
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、放疗、生物治疗、内分泌治疗、靶向治疗、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,但以下情况除外: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;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使用(以时间长的为准);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/产品在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;
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;
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不适合入组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;
既往有HIV感染史的患者,筛选时CD4+T细胞计数≤350细胞/ul。HIV阳性感染者必须接受充分治疗;
血清学诊断为丙型肝炎(HCV)或慢性乙型肝炎(HBV),在积极接受抗病毒治疗后,筛选时病毒载量测定仍高于检测下限;
患有活动性或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疾病(如系统性红斑狼疮,类风湿性关节炎,血管炎等),但以下疾病除外:达到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;接受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I型糖尿病;通过局部治疗(如低剂量外用激素)控制良好,且筛选前12个月内未出现因病情急性加重需要额外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病(如湿疹、银屑病、慢性单纯性苔藓或单纯皮损累积<10%体表面积的白癜风);
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,既往有完全性肠梗阻病史;
无法稳定控制的高钙血症。
以上是该项目的主要纳入和排除标准,具体请以中心负责的医生评估为准。
4、研究中心所在城市
上海、长沙、杭州、天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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